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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校园红”

2021-11-03 15:13: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林琪二三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4月19日,省人民检察院公布“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立案监督案件”名单,其中,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林琪办理的林某甲猥亵儿童罪立案监督案件系莆田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近年来,林琪先后荣获了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第二届和第三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市十佳检察干警、市三八红旗手、区优秀共青团员等多项荣誉。

“从问题根本入手”

通过对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数据进行梳理,林琪发现70%的涉罪未成年人系因缺少有效的监护而走上犯罪道路。那么,如何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问题?如何保证监护在案后也能够持续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如何下手处理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

经过深思熟虑,林琪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纳入帮教范围!在贵州籍留守少年小武盗窃案中,小武因与父母争吵而离家出走,流浪中结识了社会青年并参与盗窃活动,盗窃金额达数千元。为了让小武的父母深刻认识并承担监护职责,林琪多次拨打小武父亲的电话进行沟通,终于小武的父母答应向亲戚借钱前来莆田与小武会面。由于小武的父母在莆田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所,林琪将其纳入帮教范围,由帮教基地为小武及其父母提供就业机会,为其家庭监护提供切实的保障。小武的家庭矛盾在林琪的疏导下逐渐化解,一家人在莆田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外来务工的涉罪未成年人数占30%左右,以侵财犯罪为主,大多为初犯、偶犯。在这些外来未成年人无力缴纳保证金、无法提供保证人、无固定住所的情况下,谁来承担起他们的监管帮教责任?如何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

“全心守护每个孩子”

有人说:“给外地人取保,万一跑了怎么办?只要有罪就可以逮捕。”林琪却不这么认为,她坚持要把少捕慎捕、重帮教挽救的理念落到实处,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小江等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邀请合适保证人参与感化教育,让小江等人与本地人共享 “同城待遇”,去除标签化的对待让他们很快就融入正常的工作生活。而这3人对应的合适保证人将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表现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截至目前,小江等人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无一再犯。 从起草第一份文件、做第一份笔录、整理第一本卷宗、审查第一起案件开始,林琪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累积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学识。

“我们受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在方寸公诉台上,林琪始终不忘初心,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捍卫着公平与正义,用“检察蓝”守护“校园红”。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黄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