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我们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升到‘政治性很强的检察业务工作’的站位和高度来看待!”11月11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时如是说。 2021年以来,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顾大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基本途径,全力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组合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探索企业合规管理新路径 “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帮助我经营的企业发现问题、治理漏洞。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一定遵纪守法,切实担负起一名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某鞋材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感激地说道。 2020年3月初,林某受委托利用其经营企业的厂房和设备生产加工KN95口罩。后经鉴定,上述口罩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系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荔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因为其本人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市场小利,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其所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在考虑到该案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林某系初犯、偶犯,对该案的主要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遂决定对该企业适用合规考察。 考察期届满后,在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行政机关意见、社会调查结果等因素后,荔城区检察院对林某提出依法适用缓刑从宽处理意见。 “今年4月,我院以被省检察院纳入全省6家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基层院为契机,迅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荔城公安、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同步出台了企业合规考察承诺书、决定书等配套制度,切实推动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荔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颖慧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