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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三次醉驾 屡教不改从严打击

2021-12-03 15:35: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一男子屡教不改又酒驾,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近日,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判处刘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刘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蒋某某往建阳城区方向行驶,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92.9mg/100ml,民警遂将刘某某带至卫生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刘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1.8mg/100ml。

经查,刘某某曾因酒驾受到一次行政处罚、醉酒驾驶受到两次刑事处罚,在重新申领驾驶证不久又醉酒驾驶机动车。

(李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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