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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助涉案少年重燃希望

2021-12-06 16:0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原来学习的时光是如此珍贵美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6日讯 “检察官,孩子毕业证拿到了,真的太谢谢你们 !本来孩子是要被学校开除的,要是没有你们,孩子都没法顺利毕业了。”日前,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哲(化名)的母亲特意来到永安市检察院,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0年11月某一天晚上,在一场聚会中,得知朋友郑某接到友人兰某电话要前去“助架”壮大声势,小哲(17岁)出于“哥们义气”便前往助威帮忙,双方在公园发生聚众斗殴。今年4月,小哲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案发后,小哲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十分懊悔,主动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得知,小哲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生,正面临毕业实习关键时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经历。此次行为系一时冲动,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从而犯下错误。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小哲进行家庭走访,听取家长、辩护人意见,认真分析犯罪原因,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听取公安机关和辩护人意见后,该院决定依法对小哲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

“检察官,我还有机会重回学校读书吗?”在一次与小哲的交谈中,他向检察官袒露了心声,表达了自己渴望重返校园的意愿。在进一步交谈中,检察官了解到,由于涉案,小哲目前被学校勒令退学,一旦被学校开除,很可能会让小哲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人生轨迹可能就此改变。为了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立即与小哲就读学校取得联系,向校方说明了案情及案件办理情况,结合对小哲社会调查,对其犯罪原因、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阐述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小哲得以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小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永安市检察院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测评并制定心理治疗方案,定期进行心理辅导。检察官每两周通过面谈、电话或视频方式了解其思想情况,排除其思想障碍,开展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帮教情况。针对小哲父母存在的监护不力现象,检察官向小哲的监护人宣告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敦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发挥亲职教育作用。

今年7月,小哲顺利毕业。“姐姐,我想好了,毕业后我打算接着参加成人高考,继续读书。在学校的这段时间,让我觉得原来学习的时光是如此珍贵美好,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拿到毕业证的小哲一脸憧憬地向检察官诉说着未来的规划。

(本报见习记者 吴静云 三明长安网记者 郑慧洁 通讯员 许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