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浦城县公安局多举措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021-12-07 14:32: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浦城县公安局今年以来加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向全体民警开展宣传

8月20日上午,浦城县公安局召开了“三个规定直报服务”模块操作流程培训会。会上,传达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全面推行“三个规定”强制记录填报制度和全面启动“三个规定”告知制度的要求和内容,并要求到会人员回去后向各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民警传达相关制度要求。同时,就如何使用“三个规定直报服务”模块操作流程进行了相关培训,进一步规范民警通过执法办案平台开展网上办案时,在各办案节点通过该功能模块填报数据并直接上报至公安部警综平台。

在政治学习会议上,该局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使全体民警准确把握“三个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此外,按照市公安局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民警都签订《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防止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向领导干部开展宣传

11月29日,浦城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大宣讲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专项行动大会。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晖对“三个规定”出台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总体执行情况、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号召与会人员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工作中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三个规定”,为依法公正履职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