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少捕慎诉慎押”落细落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3日讯 今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确立“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正当其时,是司法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举措,是司法履职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为适应这一重大而深远的转变,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提升不捕不诉率、羁押变更率,降低提捕移诉率、复议复核率,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生根提供了支撑土壤。 一组数据显示,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4件188人,提捕率同比下降54.2%。提捕率的降低,源于该院提前介入过滤,推动案件在侦查阶段分流。在健全机制上,该院建立公检互学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明确类案办理原则和提捕标准,督促和引导公安机关强化社会危险性材料的收集,保证提捕案件质量。同时,依托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引导侦查人员在第一时间全面收集客观证据,降低对口供的依赖,减少存在串供等社会危险性。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绝不能一捕了之,羁押状态并非一成不变。为此,该院积极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机制,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跟踪审查,统筹好依职权与依申请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升羁押变更率。 针对原批准逮捕所依据刑罚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发生变化的,该院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社会环境等作为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变更强制措施参考依据。 今年以来,该院共变更羁押12人为取保候审,审前羁押率为33.6%。在该院相关负责人看来,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对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少捕慎诉慎押”不是对坏人的纵容,而是精准地维护正义。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以降低复议复核率为目标,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面对公检分歧,该院对决定作不捕或不诉的案件,坚持做到每案必制发说理书,详尽列明不捕或不诉的理由,同时以口头说理为补充,充分发挥口头说理的灵活性和亲和性,有效消除公检两家分歧。共发出书面说理书80份,口头说理80件次,经充分释法说理,复议复核率降低为0。 而针对案件当事人,该院综合运用电话联系、走访到户、通知到场等方式,就构罪不捕不诉的轻微刑事案件,重点阐明作出不捕不诉的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认罪认罚表现等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建立听证人员专家库,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通过书面、当面、公开等形式,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参与,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钟红娜 张燕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