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专门知识人员出庭指控犯罪

2021-12-23 14:17: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3日讯 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通知专门知识人员出庭,依法审理了由松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许某、高某涉嫌盗窃一案。被告人许某、高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8000元。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2021年5月8日凌晨,许某伙同高某驾驶小货车窜至松溪县郑墩镇新铺村某茶厂内,盗走茶厂内特级白牡丹4箱、特级贡眉2箱。许某于案发当天就被松溪县公安局抓获,高某于5月11日主动投案。

在庭审过程中,许某对于茶叶的鉴定等级、价格提出异议,认为被盗茶叶的等级评定和价格鉴定过高,不具有客观性。针对以上情况,检察院及时联系松溪县茶叶总站,邀请专业人士对此问题进行解答。在征得同意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法庭通知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在庭审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出庭后就茶叶等级、品种的评定理由和依据作出解释,从专业角度回答了控辩双方和合议庭的有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郑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