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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

2021-12-28 12:04: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档升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今年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的司法为民宗旨,结合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红色资源及文物保护等一系列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能动履职,深入谋划,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档升级。

聚焦民生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直以来,海沧区检察院都将这个理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努力为食品药品安全筑起屏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2月,在一次外出办事时,立在街角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引起了该院检察官的注意——“自动售货机有经营许可证吗?里面卖的食品安全吗?谁负责监管呢?……”带着疑问,该院将目光聚焦到了整个辖区的食品售卖机上。在多次走访和摸排调查后,检察官发现部分销售瓶装饮料等食品的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没有公示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也无法判断食品是否合格,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会因无法确定经营主体而难以维权。”承办检察官表示,这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如今,海沧区400余台食品自动售货机均已完成“持证上岗”。

积极作为

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高空抛物、坠物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安全隐患。今年9月10日,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月25日,海沧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判处胡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这是厦门市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据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当事人已在媒体及小区公告栏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该院积极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商对策,召开海沧区物业小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推进会,推动小区的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完善履职,凝聚合力,加强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宣传,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