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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镜头下办案

2021-12-28 13:08: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规范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控辩协商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你清楚了吗?”近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内,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办案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下名字,一旁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

这是海沧区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控辩协商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场景之一。据介绍,今年以来,为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规范办理,促进认罪认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该院多措并举,推进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相关通知,该院第一时间召开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认罪认罚案件开展控辩协商录音录像重要意义,将工作理念、要求融入办案检察官,提高行动自觉。同时,成立工作专班,综合刑检部门、办公室、检察技术部门等多部门力量,探索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大胆推动落实。截至目前,该院共计开展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236件,占认罪认罚案件数的60%。

今年10月,海沧区检察院率先研究制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试行)》,对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适用范围、场所设置、流程要点、保存应用等作出全面规定,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提升控辩协商规范性,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公信力。

随着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的开展,“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环节,如何加强控辩协商实质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人(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检察机关面对的一项重要考验。

下一步,海沧区检察院将通过加强监督指导、制定操作手册、规范协商用语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断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本报记者 叶蔚蓉 苏小炜 苏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