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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民法院“三聚焦”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2021-12-29 16:24: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近年来,顺昌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创新生态司法审判实践,在全国首创“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顺昌“双碳”目标实现,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35件。

聚焦“双碳”命题

创新“融合式”司法协同

顺昌法院秉承同源、同向、同力理念,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筑好固碳法治屏障,开启“最先一公里”。

2020年1月,该院与县林业局在全省首签“森林生态银行”合作备忘录,建立“四联”工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协同。对涉及“森林生态银行”商品林赎买、林地托管经营、林权抵押贷款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进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以“一元碳汇”项目为切入点,该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通过法院引导,在全国率先试点以被告人自愿认购“一元碳汇”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切实传递“保护者获益、破坏者赎买”的鲜明导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该院出台《关于支持“一元碳汇”项目的实施办法》,建立资金认购和使用机制,形成资金闭环管理,保障碳汇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积极争取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加快推进碳汇认购修复模式在全市范围的试行推广,形成了“破坏者赎买——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良性循环。

聚焦治理难题

创建“一体化”保护体系

顺昌法院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探索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提升碳库增量,凝聚最大公约数。

该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设立“生态修复资金”,通过补种复绿,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贮量和碳吸收。同时,着力加强碳汇项目资源扩充,结合水面、稻田、湖泊等要素,逐步构建“从就地、异地、异类到水域、林地、农田等”立体修复模式。截至目前,已筹措生态修复资金140余万元,兴建植物园3000余亩,复绿补种260余亩。

同时,该院与县林业局共建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实现“生态成果展示、生态保护体验、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推广”五位一体集中展示。向外延伸基地功能,设立生态宣教中心,并融入干山生态司法教育展馆、狮峰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东门水库水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富屯溪增殖放流点、余墩村农田修复示范点、大坪无害化处理点,实现“一馆两地三点”一体化运作与保护。

此外,该院高度重视首例“碳汇”案传播价值,编发典型案例,传播碳汇司法理念。建立菜单式生态普法制度,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公益植树、增殖放流、爱鸟周宣传及“‘碳’索家乡”亲子研学等实践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生态与文明“美美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