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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缘缘:法槌在手,人民在心

2022-01-12 01:0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2日讯 李缘缘,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她是该院的“明星法官”。曾获评过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 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各级荣誉称号。2021年12月4日,李缘缘的个人荣誉榜又多一座沉甸甸的奖杯——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委会的颁奖词是:“……你是正义的化身,你是队伍的榜样;法槌在手,人民在心,你敲打出一座圣堂 ,守护着世人智慧的荣光!”作为厦门法院系统第一位获得该荣誉的法官,作为全省基层法院最先设立的知识产权庭的庭长,李缘缘始终坚持“知识产权无小案”。李缘缘说,案件的审理,特别是知识产权案件,不仅要彰显正义,还要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用一份判决,带动一个领域健康发展,用一个案例,引导一个行业规范运行。

摘得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荣誉6天后,2021年12月10日,厦门市人民政法发布《厦门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之路,践行知识产权强国之志,李缘缘说,“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整装出发,一刻也未敢停歇”。

知识产权审判的内行人

——妥善处理涉新业态案件

“发展规划”指出,厦门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工作重点要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要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知识产权审判和其他案件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要经常面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新技术、新行业。”不过,李缘缘认为,每一个新品牌,每一项新技术,每一个新行业,都是驱动我们经济发展的“小马达”。而知识产权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就是要像母亲呵护新生命一样,小心翼翼呵护每个企业、每个行业的创新成长。

在纸质书籍时代,购买的书本可以放在公共图书馆供所有人阅读,但是在电子书时代,如果购买了电子书上传至所谓的“网络图书馆”和别人分享则可能侵权。今年8月,李缘缘审理了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被告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了某网络小说电子书后,擅自将小说发布至一个号称是“网络图书馆”的网站上,供他人在线阅读和下载。“本案所谓的‘网络图书馆’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而是数字作品的内容提供商,不符合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免费使用数字作品的条件。”李缘缘判被告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每一份判决都凝结着李缘缘日常学习调研的储备,她说:“这些技术概念的背后都是学问,新业态的出现也伴随着新的纠纷,不把学习当作常态,就不可能审好案子。”

去年4月,厦门一家公司研发出的“隐形口罩”因未申报成功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引发诉讼。当中涉及很多专业知识,李缘缘不仅自己查找资料,还联系行政管理部门,上门了解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申报流程等。最终,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法律事实,令双方服判。

2017年,李缘缘承办的曾某诉梦工厂网络域名案入选当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国际域名管辖权确定、域名国际仲裁纠纷处理方面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