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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目睽睽下选票变废纸 荒唐选票难阻结果依法产生

2022-01-29 09:09: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投票应合法有效

之所以万磊公司的票出了特殊情况,是因为万磊公司的票具有特殊性。

一位林姓业主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万磊公司的产权面积达到了19580㎡,如果他没有参与表决,那么其他参与表决的业主共有产权面积151803.79㎡,在241507.44㎡的总面积中占62.86%,不够三分之二的面积数,结果就无效。但如果万磊公司参与表决,那投票人所占的面积就达到了70.96%,超过了三分之二,结果就有效了。因此,想要阻扰业委会选举的人就开始做这张选票的文章,妄图用万磊公司没有参与表决来否定投票的合法性。”

“无论万磊公司投的是什么票,他都已经参与表决。”一位罗姓业主告诉记者,“因此,这次投票已经构成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条件,也构成了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条件。”

图为投票现场

经多方采访以及查阅各方掌握的书证和影音资料,记者确认,万磊公司在业主准备筹建业委会时,就加入了筹备组。在投票前,通过书面委托授权的方式授权给何女士代表公司参与万科广场的投票表决。在1月25日17时许,何女士来到投票现场,填写选票后将选票投进票箱,且迄今为止,当事各方均表示投票真实。因此,万磊公司参与投票已经成为无法更改和不容置辩的事实。

记者发现,在选票中说明事项的第四项中明确:“首次业主大会不参加投票的业主视为弃权。”因此,根据选票的规定,即便万磊公司没有投票,都应该视为参与了表决但是投了弃权票。更何况万磊公司投了票,更应该是参与表决的证明。

上海街道党委副书记确认:万磊公司参与投票

万磊公司参与投票,是事实,也是整个投票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因素。那么上海街道和台江区房管局对此事有何看法呢?

1月28日中午,记者来到了台江区房管局,上海街道党委副书记黄建华也在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听取了业主和街道的说明后,表示选票莫名其妙变成一张和选举毫不相关的废纸是房管局那么多年“没遇到过的情况”。房管局负责人也告诉业主:“这应该由街道给结论。”

黄建华依旧表态,会对此次选举发生意外情况进行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但同时他也明确告知在场的房管局负责人和业主代表,“万磊公司参与了投票。”

万磊公司参与了表决,此次选举就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在目前所有选票都清点完毕的情况下,业主的诉求就是尽快依法公示投票结果。

黄建华表示会将情况上报给区领导。业主们也期待台江区能够体恤民情、尊重民意,依据法律规定和既成事实,尽快成立万科广场业委会。

在万磊公司参与表决的情况下,万科广场业委会成立选举的结果是否能够依法产生?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报记者 朱硕峰 裴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