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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首例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判决

2022-01-29 09:4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9日讯 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起诉的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判处黄某某承担两个儿子每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对于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与前夫各承担一半。该案系南平市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也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一次积极探索。

2020年,黄某与丈夫协议离婚并约定两个孩子归父亲抚养,黄某不承担抚养费。但后因突发状况孩子的父亲劳动能力下降,难以独自抚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超过离婚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为此孩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黄某提出承担部分抚养费的要求,因协商未果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延平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动对接司法部门和本院民行部门,加强对内、对外沟通,深入走访调查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核实情况,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与法院形成联动互动机制,在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第一时间移送《支持起诉书》,提出合理诉求,协助两名未成年原告依法追索抚养费并对该案决定支持起诉。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李凌 赵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