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科目一” 就酒驾上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1日讯 刚过科目一,还没拿到证,竟然酒驾上路。日前,厦门交警支队在海沧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员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3月9日5时24分许,厦门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海沧大桥中队指导员苏明谦、民警张志忠带队在收费广场处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一部车牌号为闽A13***的小车在临近检测区时,迟迟不敢往前开,并将车停靠在路边,接着右转想要驶入辅道却发现前方被挡住了去路,只好停车。这一异常行迹立即被现场民警察觉到,并上前查看情况。 当示意驾驶人配合吹气筛查时,吹气棒顿时亮起红灯示警,显示驾驶人有喝酒。在询问驾驶人是否有喝酒时,从驾驶室下来的女子林某辩称:“喝了几口啤酒而已啊!”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林某的呼气值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林某如实交代其与朋友在莲坂某KTV喝了点啤酒,并于凌晨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当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让民警大吃一惊的是:林某告知其没有驾驶证。通过查询,系统显示林某的准驾车型为E(摩托车),但其却驾驶汽车,属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原来林某已报考了驾校,目前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因平时都有练车,掌握了一些开车技能,想着夜间车少且交警不会出来检查,于是斗胆开车上路。 林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娇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