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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实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2-03-30 12:43: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0日讯 近日,记者从海沧区检察院获悉,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人员到位,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体化实战化,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于去年12月底由海沧区检察院与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共同设立。今年1月,海沧区检察院干警与法制人员代表还会同海沧分局代表商议落实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机制,并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以建章立制为引领,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效性、长效性。

尤其是今年以来,海沧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对海沧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件书面通报的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监督,积极推进双方加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其他相关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同时,该办公室常驻检察官严格依照工作指引要求,规范形成工作日志及台账,对多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及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并形成口头、书面咨询指导意见,做到关口前移。

前段时间,海沧分局在侦办一起案件时,因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且案情复杂、取证困难,便立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随后,该办公室常驻检察官在了解侦办案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后主动加强指导,形成初步意见。检警双方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案研究会商,充分发挥办公室引导侦查作用,有效推进案件侦办进程。

据统计,目前,海沧区检察院已对10余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20余次,提高公安机关报捕、移诉案件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以来,海沧区检察院“案-件”比由1.45下降至1.031,大幅降低23.8%;认罪认罚适用率92.68%,同比上升6.64%,认罪认罚案件未出现上诉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同比上升100%;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共6份,案件整体质量向好。

下一步,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聚焦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谢凤君 陈妙妙 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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