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29万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3日讯 5月12日下午,省委宣传部举行“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厦门专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情况。 10年间,厦门市GDP从2922亿元增加到7034亿元,年均增长7.8%,增速居副省级城市前列;工业增加值从1219亿元增加到2163亿元,年均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739亿元增加到1530亿元,年均增长8.4%;常住人口人均GDP从7.73万元增加到13.45万元;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3.76万元、1.35万元增加到6.72万元、2.99万元,总量保持副省级城市前列。每年将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推进共同富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厦门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是全国最早提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被誉为全国蓝本。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厦门市成果丰硕。 “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3万套(间)、约占同期住房供应总量的1/3,至2021年底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11.09万套(间),保障人数超21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厦门出台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厦无住房家庭、高层次人才分别可按市场价4.5折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人才住房,新来厦就业创业大学生可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五年五折”。优化金融、土地、财税等配套政策,保障性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15%。“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还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29万套。 (记者 魏青 裴敏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