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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件南宋至明清时期陶瓷器皿“回家”

2022-05-17 11:20: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着捞海螺、捞海胆的幌子,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海底文物的非法盗捞活动。连江警方破获文物盗捞案后,将追回的被盗珍贵文物移交相关部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福建省海岸线漫长,历史上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海上运输航线和众多的港湾中,有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沉船。

收缴文物移交仪式

在福建沿海海域,因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则打着捞海螺、海胆的幌子,进行着海底文物的非法盗捞活动。在连江县就发生这样一起文物盗捞案,在警方的打击下,案子告破,并成功追回被盗珍贵文物1838件。连江法院日前已审结该案。

近日,连江县公安局举行打击文物犯罪收缴文物移交仪式,将1838件涉案文物移交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并由连江县博物馆永久保存。

货车暗藏1838件文物瓷器

2019年8月6日晚10时许,在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公交车站附近,车辆、行人寥寥无几。此时,当地公安民警巡逻经过,路边停着一俩厢式货车顿时引起民警的注意。

因觉得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并让驾驶员谢某打开车厢查看,车厢内摆放着31箱白色泡沫箱,箱内装有疑似瓷器等物品。

收缴的文物

现场自称是货主的戴某,脸色阴沉,神情紧张不安。“箱内装的货物都是碗。”他支支吾吾说道,并有意回避。

“有可能不是普通物品!”现场民警立即开箱检查,发现箱内装的碗均疑似古瓷碗。随即将戴某、谢某2人口头传唤至连江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鉴定,这是一批文物瓷器,共有1838件。这批涉案文物主要为南宋至明清时期的陶瓷器皿,正是来自连江海域的海下沉船遗址,在工艺、造型、釉彩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而这一批文物瓷器,也牵出了以王某稀为首的6人盗捞海底文物犯罪团伙。

盗捞“海底珍宝”嫌疑人获刑

经审讯得知,2019年5月至8月期间,王某稀组织张某、陈某、许某、王某、戴某等人,通过利用事先准备的潜水设备及船只,以捞海螺、海胆为由先后在连江黄岐、连江奇达村等海域盗捞海底古文物。

警方介绍称,该团伙分工明确、装备精良、技术娴熟,分别有专人负责指挥、踩点、潜水打捞、文物装箱、安排食宿及联系买家、搬运文物等事宜。

事发当晚,该犯罪团伙成员在货车完成装货后,欲将文物从连江偷运至莆田,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连江警方调查发现,戴某落网后,其余5名犯罪成员闻风而逃。其中主要成员王某稀、张某是莆田市人,其余3人均为外省人员,只是在连江县境内临时居住。

随后,警方兵分5路,分别对5名犯罪成员展开抓捕,张某、王某稀先后落网。同时,民警依托“e体+”智慧赋能中心分析研判,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7月、2021年11月在山东、辽宁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许某、王某等人抓获。

至此,该团伙6名成员全部落网。日前,连江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王某稀、陈某、张某、戴某等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