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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5月20日公告

2022-05-20 16:07: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天天香饭庄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19040,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天天香饭庄

2022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正德轻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正德轻工业制品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230001139),现声明作废。

福建正德轻工业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三人园林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180529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三人园林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5月19日股东会决议,武平洁城精运渣土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 6013 1408 联系人:钟福荣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文音路57号二楼

武平洁城精运渣土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经营者黄梅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15日核发的注册号:350104600452613的福州市仓山区华客隆便利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黄梅

2022年5月20日

林培勋:

本院受理原告罗忠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闽 0125 民初 133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陈庭喜:

本院受理原告程保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 0125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陈林燕:

本院受理原告郑雄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 0125 民初9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洪文科: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洪文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黄森清: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黄森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9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魏生贵:

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与被告魏生贵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李国兴:

本院受理(2022)闽0403民初1461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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