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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2022-05-24 11:33: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如何稳住农业基本盘?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发展的根基和命脉。龙岩市检察机关从土地执法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入手,充分利用好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这个契机,以违法乱占耕地、违法占用林地、违法建筑未依法拆除为重点,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保护耕地提供检察保障。

龙岩两级检察机关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调取2018年至2020年所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排查。

“我们实地走访各乡镇,发现普遍存在久拖未决的非法占地问题。”长汀县检察院丘逢铿表示,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调阅卷宗、与县国土部门、县法院、各乡镇有关部门、村干部、村民等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非法占地情况,查实相关事实,向有关乡镇、县法院等发出检察建议7份。相关地块均恢复原貌,推动全县各乡镇开展非法占地问题大排查活动,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2018年10月,蔡某未经行政机关批准,在长汀县南山镇南山村非法占用耕地422平方米,用于搭建钢架棚式养殖场。长汀县自然资源局经过核对总规划图、现状图,认定蔡金福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遂对蔡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自行改正,恢复种植条件,并处罚款7596元。蔡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再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该案由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蔡某仍不履行。长汀县检察院遂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土地保护宣传,提高村民保护耕地意识,组织实施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恢复原种植条件。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按照要求拆除了蔡某非法占用耕地上的建筑物,恢复了土地原貌,并种植了农作物,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非法占用耕地打击力度,做好跟踪管理,将依法保护耕地工作做好做实。

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明确法律红线,而龙岩市检察院积极针对耕地保护贡献出了“检察方案”。

“在办理林某等人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中,连城县林业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撤销了原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决定重新立案调查、处理。”连城县检察院经办检察官黄井平表示,调查期间,当事人林某等人抵触情绪较大,对重新启动的调查程序不满,不肯配合调查。

办案组检察官紧跟建议整改情况,发现本案可能引发信访后,启动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检察官及时联系当事人听取意见,进行释法说理、法治宣传,最终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和不满,表示会积极履行对本案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

为确保监督实效,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稳妥推进涉耕地保护行政检察工作。 2021年12月6日,龙岩市检察院与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日常沟通联络、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执法督促、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土地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自2021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2件,已办结33件,终结审查5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回复采纳20件。涉及各类土地面积65722.57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7528.93平方米,一般耕地15680.1平方米,其他土地42513.59平方米,切切实实地保护了耕地资源。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张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