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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宣判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

2022-05-25 13:54: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犯罪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华某、姚某等1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在雷某(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下,明知“孙丽项目”和“新皇氏中村环宇项目”等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系虚假项目,仍接受雷某等人指使参与推广项目,并作为骨干代理人,通过在微信上逐一拉人入群的方式发展会员,以少量投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负责发展、管理会员并收取钱财,骗取他人财物。

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谎称有一笔民族资产在海外被冻结,需要众筹注入资金解冻,会员每人只需要缴纳几元、几十元的会费,待民族资产解冻后,会员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高额回报。会员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将钱款发到报单群,各被告人收集钱款后转入上级指定的银行账户。期间,被告人郑某等人还在微信群转发对抗公安机关调查的所谓“保密协议”,要求会员对公安机关调查项目要“一问三不知”。经查,多达上万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上交会员费,被诈骗款项共计756万余元。

2020年6月,被告人郑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15人明知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仍帮助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根据其各自具有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该诈骗项目涉及上万名被害人,而且许多被害人经济并不宽裕,试图以小博大,抱着侥幸心理参与项目。经梳理发现,该类骗局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这是一起借助现代网络实施的典型网络诈骗,社会危害性远超传统诈骗犯罪。诈骗分子借助便捷高效的通信、金融工具,编造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虚假项目,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等,以小投入就能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投资项目。犯罪分子通过微信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传播,受害者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应予严厉打击。

2.诈骗分子运用传销模式吸引会员,鼓励下线人员吸纳更多会员加入,诈骗分子将下线人员任命为组长、团长等,允诺将来给予下线人员比一般会员更多的回报,引诱其通过微信招募更多人员加入项目。

3.诈骗分子要求会员不得对外泄露项目,应对公安机关的调查要“一问三不知”,在微信群中宣传所谓的“保密协议”。

4.该类骗局借助互联网工具,被告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被告人与被害人无直接接触,诈骗分子往往要求被害人删除聊天记录,觉察有侦查人员调查时立即解散微信群,成立新组群,逃避侦查,而被害人在案发后难以提供全面的转账凭证,无法获得全额的退赔保障。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对此类骗术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切莫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以小博大”而掉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