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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检察院推进实质化引导侦查有效优化“案-件比”

2022-05-26 11:22: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从问题入手 向短板出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6日讯 1.251、1.154、1.108、1.031……2021年以来,2021年以来,南安市检察院“案-件比”持续优化;2022年第一季度,该院“案-件比”居全市基层院最低值,那么如何优化蜕变,南安市检察院有何妙招?

“案”只有一个,“件”的数量体现办案效率的高低。通过对近年来办案数据进行剖析,发现南安市检察院影响“案-件比”的最重要因素是“两退三延”比较严重。2021年1-2月,该院延长数占全市的70%以上。

为攻破症结,该院规范退延机制,要求做到“三提三必须”。即审批层级提高,必须提请分管领导批准,压实审批责任,避免把关不严;审批时间提前,必须在到期前七日汇报,避免到期汇报,不得不退延;汇报内容提档,必须详细报告引导取证工作和补查提纲内容,强化日常监控,加大抽查督查力度,杜绝将延期、退查作为缓解办案压力的替代措施。

诚然,该举措收效明显,严控退延后,该院退延相关数据持续降低,退查率由23.61%降至1.49%,延长率由28.36%降至0.53%,“案-件比”呈逐月下降趋势。

限退限延落实落地,如何保证证据确实充分,如何保证案件质量?答案是检警协作靶向施策——2021年12月,南安市检察院设立了泉州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围线“建机制,抓落实,保规范,提质效”的目标,充分发挥侦协办主导作用,强化检警联动,依托“三强化”锁住关键环节。

提前介入常态化。将提高证据质量、解决证据问题的工作往前移。该院侦协办成立以来,共提前介入参与案件会商15件,通过查阅卷宗、参加现场勘查、旁听讯问询问等方式全面介入,对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详细意见,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检察环节。

审查补查同步化。案件承办人收到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后,通过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完善案件证据的,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快捷途径,列出补查提纲,及时告知侦查机关承办人,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限内同步完成补查,调取完善相关证据,杜绝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前要求补证的情况。

补查提纲精细化。(不)捕后向侦查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阐明侦查目的,提出需要继续侦查的证据及要求。提纲并非一发了之,最关键的是落实捕后全程跟踪机制,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络侦查机关了解补证情况,把好逮捕案件诉前最后一道防线,确保案件证据达到起诉标准。今年以来,经侦查机关补强证据后已重新移送起诉4件4人。同时,对于确需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注重对退补提纲的撰写,要求详细说明退补理由和依据,列明案件侦查方向,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补充侦查措施。

2021年,南安市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一度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排名倒数,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偏低,认罪认罚上诉率畸高……针对“两低一高”的棘手难题,该院召开专题会议,将核心指标任务细化至部门、压实至每位员额检察官身上,重点分析相关指标高于通报值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今年以来,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比率、上诉率均从去年的全市倒数上升到全市前列,成效显著。

严厉举措下,检察官办案压力明显增强,如何解锁这一难题?“以考评强动力。”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黄海波介绍道,“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与绩效直接挂钩的考核办法,客观评价每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质量,全面反映办案检察官的绩效,定期公开检察官受案数、结案数、‘案-件比’、认罪认罚等核心数据,以公开促竞争,形成优化‘案-件比’的办案氛围。”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陈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