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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2022-06-10 18:17: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力砌好“保护墙” 赋予文物“新生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0日讯 检察建议推动落实、多部门会签实施意见,设立文物保护教育基地……近年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砌好公益诉讼这面“保护墙”,让莆禧古城、金鸡庙等辖区文物古迹焕发新活力。近日,该院获得莆田市市级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集体嘉奖。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职责时,对文物心怀敬畏与热爱。

位于莆田北岸忠门半岛的莆禧古城始建于明洪武二十年,为明代抗倭遗址,是省级文物。城内宫庙年代久远,有城隍庙、天妃宫等古迹。然而,2021年,该院检察官在走访莆禧古城时,发现城墙上电线杆乱拉电线、张贴广告,还有杂草丛生、垃圾未清等问题。保护文物的本质是保护民族文明、护佑文化传承,而文物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完全契合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意图,需要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

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核实,根据有关规定,秀屿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保护国家文物资源。

与此同时,该院围绕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其中有一处革命纪念设施碑体底座破损、未划定保护范围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要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其破坏、污损。”调查核实情况后,该院再次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整改。

在专项行动中,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磋商意见书3份,促进行政机关申请专项资金45万元用于对破损的文物进行修缮。通过专项活动,明确了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增强了民众共同保护历史文物的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为了让文物保护更“走心”,秀屿区检察院先后联合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召开了两场圆桌会议,共同会签了《关于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英雄烈士保护实施意见》,有效推进了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建立,为文物保护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秀屿区检察院为助力保障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不断为文物保护探新路,在中共闽中游击队珠江中队旧址设立了全市首个“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保护教育基地”,将监督保护的端口前移,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合力,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秀屿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预防职能,积极探索运用“公益保护令”机制,补齐安全责任短板,增强文物执法督察效能。实现文物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赢多赢共赢,真正实现“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预防性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王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