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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

2022-06-23 10:57: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搭建“检调对接”平台化解矛盾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篇大文章。平安和谐,是城市发展的基石,民心所向。

如何维护好社会安定稳定,化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就在群众身边?近年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原有刑事和解工作的基础上,搭建“检调对接”新平台,推行“五合一”工作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并在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在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中,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刑事和解优先,调诉结合”为切入点,形成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延伸,让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

创新机制 溯源治理

“小案”里也有“大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就体现在检察机关具体办理的每一件“小案”中。秀屿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晓丹介绍,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只有用心用情把每一个“小案”办好,为群众解忧纾困,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全就在身边。

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秀屿区检察院把寻求矛盾化解渠道、回应群众平安诉求为主要工作重心,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原有刑事和解工作的基础上,搭建“检调对接”这一新平台,推行“五合一”工作法,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基层治理构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什么是“检调对接”的“五合一”工作法呢?具体是,“一次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案发后24小时内派员介入;“一次实地走访”,对受理的“民转刑”案件,至少实地到案发现场、周边走访一次;“一次组织调解”,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或参与自行组织的调解会;“一次公开听证”,推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一次事后回访”,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让调解效果拓展、延伸至案后。

以真情换真心,以法理解纠纷。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今年,秀屿区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平台成功办理了刑事和解案件16件16人,所办案件均实现“三无”效果,即和解案件无一上访、无一复议、无一重新犯罪,真正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公开听证 阳光司法

在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中,基层检察官时常听到这样的声音:“和解是不是别人花钱买刑?”“为什么别人可以作不诉,我就不能?”

对此,秀屿区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建立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值班律师(辩护人)、村民代表、双方当事人等参与和解的公开听证制度,消除群众疑虑,促进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陈某甲驾驶小型面包车在国道上与被害人陈某乙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乙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秀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陈某甲在肇事后主动参与抢救、报警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随后,承办检察官邀请了被害人家属、人民监督员、承办民警、值班律师等列席参加拟不起诉听证会。会上,陈某甲对自己的过失肇事行为表示愧疚,并再次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接受其道歉。之后,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杨晓婷介绍,“案件+公开听证”模式,是检察官把释法说理工作主动放置于第三方监督的“聚光灯”下,确保检察机关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检察办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让司法行为更加公正规范。

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持续更新检察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实现“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