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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奔赴”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2022-06-27 09:17: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平市检察机关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从原本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到现在的相向而行、协同发力,南平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逐步走向规范高效,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这一变化,源自于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一引其纲,万目皆张。《意见》下发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并于今年初在全市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充分发挥“一室多职能”作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合作共赢捍卫公平正义

提起监督,往往容易让人联想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制约关系。实际上,监督并非“零和博弈”,而是双方共同实现某一目标的过程。

“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利,更好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既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价值目标,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不懈追求。”在南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德恺看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目标追求一脉相承,具备深厚的合作共赢基础。

厚植“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司法理念,南平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倒查治安处罚案件、梳理排查历年“挂案”等方式,扩宽“两项监督”上游源头,做到向前一步、向内挖潜、向深拓展,与公安机关共同捍卫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公平正义,确保“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延平区检察院办理的许某某、李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就是该机制下的有力实践。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前,该院提前介入对到案的4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梳理,对不构成犯罪的3人监督撤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8人,情节较轻的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不提请批准逮捕。最终引导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3人,并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追加逮捕4人。

一组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南平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同比增长118%;监督撤案28件,同比增长47.37%;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4件,同比增长180%。

凝聚合力推动提质增效

今年3月,建阳区籍男子张某某先后两次持刀威胁、逼迫前女友李某与其一同前往外地生活。后经李某报警,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存在持刀挟持被害人将其带离的表征行为,公安机关遂以涉嫌绑架罪对该案立案侦查。但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未发现能够证明嫌疑人主观上有以被害人为人质实现勒索财物或其他目的的证据材料,以绑架罪为侦查方向的路径上遇到障碍。

为了正确把握法律适用,公安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向建阳区检察机关发出提前介入商请函,商请共同研究商议该案侦查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随后,在充分分析研判案情后,该院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联席会,并结合案件证据阐述意见。经过会商,检察机关意见获得公安机关的认同,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对本案改变定性,为后续审查起诉工作打下基础。

公安机关从“不要介入”到“商请介入”,检察机关由“被动介入”到“主动介入”,这背后是双方在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载体价值,通过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使转变办案理念,打破信息壁垒,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协作机制,构建出有利于案件办理的工作模式,更好地推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意见快速统一,实现法律监督的精准和协作配合质效的提升。

而办案理念的转变带来的是凝聚更多的法治共识。近年来,两级检察机关还先后邀请200余名公安干警一起同堂培训,通过互动交流,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各家尺度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了办案中的意见分歧,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