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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2022-11-14 13:14: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翔安区检察院扛起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担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翔安地处厦门东部,临海,是翔安的突出优势。因海而生,向海而兴。“坚持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日前,在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柯振敏向大会作关于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近年来,翔安区检察院主动对标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翔安涉海园区发展部署,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综合治理、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切实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翔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其中,林某某非法占海行政处罚执行检察建议案被最高检评为基层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优秀案件;督促张埭桥海滩水库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拧成多方合力“一根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翔安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靠前靠近、贴紧贴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辖区海洋生态保护作为检察工作重点谋划和推进。

去年,该院通过劳模创新工作室立项论证、院党组会研究部署,综合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翔金海域”生态保护专项检察活动方案,获省检察院业务部门转发推广。

2021年,在前期检察实践基础上再度调整、升级方案,从督促推动污染整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多元共治机制、促进珍稀物种保护、守护海洋文化记忆等五大维度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并纳入年度重点推进的改革创新项目跟踪推动。

海洋生态保护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统筹调度,凝聚各方合力。翔安区检察院争取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提升监督刚性。与区政府会签《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19家行政机关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检府联动。

今年6月,随着启动球点亮,标志着“翔金海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正式签订,一曲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蓝色交响曲”在翔安奏响——翔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厦门海事局同安海事处、厦门海警局翔安工作站6家单位签订了《关于“翔金海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意见(试行)》,把协作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强大动能。

织密打击违法“一张网”

沙细白、水温净、浪柔软,翔安欧厝海域的生态环境一直被周边的居民津津乐道。然而近年来,在高额经济利益驱使下,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严重破坏了近海海洋资源和潮间带物种的多样性。

2015年3月11日晚,一艘非法采砂船在翔安区欧厝海域上被截获,厚厚的“每日抽砂签证单”以及收款收据,记录了违法采砂的数量:非法开采海砂210船次,共计10万多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人民币102万多元。

2016年3月,这起性质恶劣的盗采海砂非法采矿案中的5名被告人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翔安法院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我省首例盗采海砂案件。

聚焦辖区易发且影响恶劣的盗采海砂、围海占海等违法犯罪,关注违法填海治理,翔安区检察院先后制发8份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依托市区两级人大支持,推动共计侵占2万多平方米海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其中1起案件入选全国民行检察工作30周年典型案例。

2018年,翔安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与各河长办成员单位在定期互通研判、联合巡查、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重大案件会商协办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动形成流域污染治理合力。

据统计,对部分入海水域因生活污水直排,导致水质恶化,及时启动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起,其中位于沿海村庄后村的“回头水”池塘经三年持续监督推动治理,完善雨污分流,清理垃圾、淤泥近10000立方米,从黑臭水体转变为“五星小微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