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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浸润妇女儿童心田

2022-11-24 14:13: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法治浸润妇女儿童心田

——南安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实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林法官在吗?我来给他送锦旗,多亏他不厌其烦地倾听与调解,孩子的入学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近日,当事人黄某将一面绣有“一切为了孩子”的锦旗送到南安法院诗山法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黄某诉洪某变更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双方离婚时约定孩子由被告洪某抚养。后因孩子一直随原告父母生活,孩子上学又需要配合学校办理各种手续,黄某便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林应才找准矛盾焦点,从孩子健康成长和利益出发,积极进行释法明理,告诉双方虽然离婚不再共同生活,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要和平相处,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有爱的成长氛围。林应才推心置腹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双方,最终二人达成一致意见,均表示会共同守护孩子的幸福童年。至此,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用时不到一个月,让黄某感受到了特有的司法柔性,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关系到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以及家庭的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充分彰显了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为持续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和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引。

连日来,南安法院主动地对标对表,找准定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积极打造“少年+家事”融合审判新模式,贯彻人文司法新理念,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以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成效,让更多妇女儿童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我们要在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少年+家事’融合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跟发展步伐、紧扣问题导向、紧盯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重点’‘难点’‘堵点’,切实拿出高招、硬招、实招认真加以解决,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擦亮家庭平安底色。”11月8日下午,南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琨臻在该院召开的专业法官会议上语气铿锵。

今年来,南安法院积极打造“少年+家事”融合审判新模式。在审判资源上,选拔具有刑事审判经验和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配备到少年法庭,选拔具有一定社会阅历和审判业务经验的法官配备到家事审判团队,选任高素质妇联干部、社区主任、中小学老师担任人民陪审员,组建涉妇女儿童案件的专门刑事和民事合议庭,专门参与此类案件的审理。在审判理念上,积极创新办案新机制,少年法庭开辟“圆桌审判”模式,创造宽松平和的审判环境,通过近距离与未成年被告人接触,减轻心理压力,增强教育效果;家事审判工作以“和谐”为主题,成立南法“巾帼护卫队”,从立案、调解、审判到执行全过程,多方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同时,南安法院通过打造具有特色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引入心理咨询服务、组建暖心调解团队、定期回访、跟踪救助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少年+家事”审判功能从定分止争向弥合修复、促进良好家风等深层次方面拓展。

为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该院还积极延伸服务。一是“走出去”,南法“巾帼护卫队”针对中小学生、辖区妇女群众等不同群体分工打磨优质课程,进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讲。如,11月14日,南安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南安市人民会堂,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南安法院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到广大妇女群众的心中。二是“请进来”,创设“体验式”法治课堂,在公正裁判中传递法治力量。

下一步,南安法院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只争朝夕、奋力拼搏的精神状态,继续把“少年+家事”融合审判落到实处,坚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用法治力量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林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