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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公安局落实三举措筑牢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墙”

2023-02-01 12:47: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爆竹声中一岁除 安全防范勿马虎

——上杭县公安局落实三举措筑牢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上杭县公安局积极探索,通过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和加强宣传等三项举措,努力筑牢“防火墙”、当好“守门人”、撑好“安全伞”,做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管控工作。

强化监管 筑牢“防火墙”

1月11日,上杭县公安局古田、城郊、才溪、官庄等派出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年前安全大检查。其间,民警重点检查了各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证件是否完备齐全,是否存在储存、销售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销售土火炮、火药等违禁物品的情况,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了灭火器使用培训。

为摸清辖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情况,上杭警方制定了专门的摸排方案,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易制爆企业、烟花爆竹销售点、专营店、杂货店、农贸市场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对涉危涉爆企业是否按要求对易制爆危化品进行备案、是否按规定进行物品流向登记、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是否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店内产品是否合格、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储存是否规范、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安全通道是否通畅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3家易制爆企业、6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起,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1人。

落实责任 当好“守门人”

1月12日,上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前期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前往辖区3家企业开展问题隐患整改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民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向销售点负责人重申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负责人要自觉遵守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的购买、运输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并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民警还要求各销售点要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坚持每月开展安全自查,狠抓薄弱环节,规范和加强内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天,3家企业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加强宣传 撑好“安全伞”

“春节即将到来,请不要在广场、小区、公共场所等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鞭炮……”1月12日下午,上杭县公安局城关、城郊派出所民警来到广场,面对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和意义,引导群众做文明市民。

上杭警方坚持“三进三宣”,通过集中宣传、沿街宣访、入户宣教等形式进商铺、进企业、进民居。采用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播放安全宣传视频和标语、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非法制贩、存放、运输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全力营造共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此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3篇。

(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张菡珏 李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