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12月16日公告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融市监 渔 罚催〔2022〕02号 福清市渔溪蛋溢农副产品店 : 本局于2022年03月1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市监 渔溪 处罚〔2022〕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706.56元;2、处以罚款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50706.5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文、张立波 联系电话:0591-85672963 联系地址:福清市渔溪镇福嘉新村1-40号福清市渔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变更公告 福建弘正司法鉴定所的主体单位由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至福建弘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需主体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至福建弘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受。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弘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鼎旺海鲜楼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05081,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鼎旺海鲜楼 2022年12月16日 遗失声明 诏安合耀合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49001066,现声明作废。 诏安合耀合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陈孝添: 本院受理原告章春燕诉被告陈孝添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涂启方、涂启先、涂启发: 本院受理原告肖从万与被告涂启方、涂启先、涂启发被继承人债务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21民初14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涂启方、涂启先、涂启发: 本院受理原告吴炳瑶与被告涂启方、涂启先、涂启发被继承人债务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21民初14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