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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悲惨世界》看法律的压迫

2023-02-23 10:46: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伟大的文学家雨果在其煌煌巨著《悲惨世界》的序言里写道:“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是无益的。”在这里,他特意强调了法律的压迫。那么在《悲惨世界》中他是如何来表现法律的压迫呢?

让我们先来看小说中写到的一个司法审判。这个审判很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了小说主人公冉阿让的命运。审判发生时,冉阿让不仅已经更名改姓,成功隐瞒了苦役犯的身份,而且已经是滨海蒙特勒伊市很得人心的市长。虽然警察沙威曾怀疑过他,但因为“真凶”已经到案,沙威真诚向他认错,甚至要求对自己革职处罚。

此时冉阿让本可以大松一口气。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以牺牲一个无辜的人为代价时,他的心情就再也无法轻松。他的心情甚至变得更加沉重,因为救商马第,就意味着要暴露自己。

冉阿让不是没有犹豫。他甚至烧掉了那些能证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窃贼的证据。他试图说服自己,商马第罪有应得,而自己保持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完全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做更多的好事。但是最终他还是决定牺牲自己,救商马第。

商马第其实就是冉阿让,同样的穷人出身,同样曾经做过苦役犯,同样仅仅因为被控偷一个苹果(面包)而面临刑罚,甚至过于相似的面貌,面貌相似到连沙威和另外三个与冉阿让一起服过刑的人都难以辨认。冉阿让在法庭上第一眼看到商马第时也大吃一惊,“他以为看见了自己,不过较老一些,面貌当然不是绝对相似,但是神情和外表却完全一模一样……”

应该说仅从小说中描述的法庭审判情形来看,至少程序上是公正的。法庭甚至为贫穷的商马第提供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也为商马第作了无罪辩护,明确指出指控商马第偷苹果并无证据证明。只有在商马第是不是冉阿让这一点上,律师没有信心,认为如果商马第肯承认会更妥当些,如此也许可以赢得陪审官的宽恕。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能苛责律师,毕竟有四个有力的证人证明商马第就是冉阿让,从辩护策略上来讲,商马第老老实实承认确实会对自己更有利一些。

法庭也允许被告,也就是商马第为自己辩护。商马第提出了一个重要证人巴陆,他曾经在他家做过工,可惜这个唯一的证人已经下落不明。这说明法庭对他提供的证人进行了调查。

不过即使巴陆找得到,也很难想象他肯替商马第作证;即便他肯作证,也很难想象商马第可以逃得脱法律的严惩,毕竟还有四个有力的证人证明商马第就是冉阿让。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即使程序正义,也未必能保证实体一定正义。如果不是冉阿让自己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才是冉阿让,一桩冤案就此形成。

世间有多少人会像商马第这样幸运呢?

在庭审中,我们注意到,小瑞尔威案,也就是冉阿让在离开卞福汝主教家后抢了那个扫烟囱的小孩子四十苏的事,被不断提起,以说明冉阿让罪行严重,罪不可赦。“假使他(指商马第)被证实确是冉阿让,小瑞尔威的事将来也得判罪,那么除了监禁以外,还有处死的可能。”由此可以看出为什么雨果非要在冉阿让偷了银器被宽恕后又让他抢小瑞尔威的钱。

再看看大众的法律观念。冉阿让遇到的一个律师说:“他(商马第)那面孔,真像土匪。仅仅那副面孔已足够我把他送进监狱了。”法庭上当商马第为自己辩护完,听众的态度是怎么样呢?“听众哄堂大笑。”甚至连商马第自己,“他望着大家,看见人家笑,他莫名其妙,也大笑起来。”

这时的商马第活脱脱是又一个阿Q。

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可以救商马第,那就是真正的冉阿让,也就是“真凶”——今天我们有多少冤案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才得以昭雪的。

冉阿让可以继续退缩,如此他的前后左右“将有许多欢腾、高呼、赞扬”的声音;他也可以大胆迈出这一步,如此则将有一种“谁也听不到的声音”在黑暗中诅咒他。可是“那一片颂扬的声音在达到天上以前,全会落下,只有那种诅咒才能直达上帝!”

是这样吗?也许是的。当然在功利主义者的眼中,肯定不是的。反正冉阿让救出了商马第,反而把自己逼入了黑暗中,他被迫放弃一切已有的名和利,把自己逼入危险之中,被迫隐遁,隐姓埋名。连滨海蒙特勒伊市的繁荣也随着他一并消失了,穷人再次回归贫穷。可是冉阿让由此彻底洗净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更加伟大的人。

幸运的是,当法庭确认了商马第确实不是冉阿让时,“不到一个钟头,陪审团的决议撤消了对商马第的全部控告。”连存疑的偷苹果一事也不再追究责任了。效率竟然如此之高。

为什么说是幸运呢,因为即使在马德兰市长承认自己是冉阿让后,检察官仍认为商马第才是真正的冉阿让,仍要求判他的罪,幸而法官、陪审团、旁听的人都不支持他的意见,否则商马第要脱罪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从这个审判如何可以看出法律的压迫呢?

让我们再看小说中另外一处。在躲避了多年之后,冉阿让终于还是被沙威发现了。沙威本有机会抓到他,是什么救了冉阿让呢?让人意想不到的,竟然是舆论压力。雨果在小说中写道:“必须记住,当时的警察并不是完全能为所欲为的,因为自由的言论还起些约束作用。”要知道,这可是1824年。

舆论是怎么发挥作用的呢?“报纸曾揭发过几件违法的逮捕案,在议会里也引起了责难,以致警署当局有些顾忌。侵犯人身自由是件严重的事。警察不敢犯错误;警署署长责成他们自己负责,犯下错误,便是停职处分。”而沙威也是个有“良心”的人,在拿不准的情况下,不愿伤及无辜。

从这里又如何看出法律的压迫呢?

真正能够看出法律的压迫,反倒是在作为执法者的沙威身上。作为警察,沙威尽职尽责,“自己的父亲越狱,他也会逮捕;自己的母亲潜逃,他也会告发。他那样做了,还会自鸣得意,如同行了善事一般”。但是他迷信权力,迷信阶层出身,只要在政府有一官半职,他就盲目相信他们绝不会犯错,而只要曾经触犯法律,他就一概加以鄙视、嫉恨和厌恶,认为他们决不可能做出好事。“有些人思想过激,他们认为人的法律有权随意指定某人为罪犯,在必要时也有权坐实某人的罪状,并且不容社会下层的人申辩,沙威完全同意这种见解。”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不断制造着悲剧。

悲剧的根源,就在于沙威对权力的过度迷信,以致成了信仰。他成了一个执法的机器。他从未怀疑过法律的制定本身是否有问题,法庭的审判是否有错。当没有怀疑时他是自信的、坚定的,也是可怕的;当他的信仰开始动摇时,他是迷茫的、痛苦的,也是可敬爱的。

法律的压迫就是这样通过一个个盲目的执法者作用在社会大众身上。这不能不让我们给以足够的警惕。

(西流 作者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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