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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县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案件

2023-05-30 12:06: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近日,顺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能危险驾驶罪一案。该案系全县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案件。

5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高某能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建西镇元峰村往谢屯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谢屯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高某能血样中乙醇含量146.2mg/100ml,属醉酒驾驶。

顺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能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高某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对其判处拘役1个月14日,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依法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5月11日,顺昌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郑卓 陈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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