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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全力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2023-06-06 10:02: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将矛盾消弭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长汀县检察院全力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6日讯 在长汀县检察院,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焕发着勃勃生机,该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矛盾不上交”理念,全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发展,连续七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获得 “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文明接待室”“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省总工会表彰为“五一先锋号”,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龙岩落地生根。

领导包案责任制,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非常感谢各位检察官,终于解决好了,如果不是你们出面帮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给我清白。”近日,申诉人廖某先生握着长汀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手,深情地说道。

“拿到驾照10多年了,我每天都遵守交通规则、小心谨慎驾驶,竞选村干部政审才知自己‘是2013年一起交通的肇事者。’我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查明真相,替我讨回一个公道。”

近日,在一起检察长包案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中,信访人廖某到长汀县检察院提交申诉状,反映其身份信息在2013年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他人冒用,自己成了有案底的公民。收到该申诉状后,检察长立即指导调阅了原案卷宗材料,询问关键证人,商请公安机关对信访人的指纹信息与案件当事人在受案、羁押收集的指纹信息进行比对,查明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冒用信访人身份信息参与刑事诉讼,以自报名方式隐瞒真实身份,导致姓名“张冠李戴”的问题,随即依法启动纠错程序,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协调公安机关消除前科记录,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多年来,长汀县检察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总结“领导包案责任制”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靠前指挥、一线办案,带头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通过参与案卷调阅、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明确法律适用。在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节点,与相关部门直接沟通协调解决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争议化解中的“头雁效应”,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效率,更好地解决群众诉求。

枫桥“法宝”源头化解,让诉源治理走出一条新路

依靠群众,将矛盾纠纷消弭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枫桥经验”代代相传的“法宝”。

2022年5月,长汀县检察院河田镇露湖村的徐某兰,因承包家庭农场土地,与出租人罗某英发生合同纠纷,认为土地出租人罗某英伙同他人霸占其投资的近70万元财产,双方争执不休,积怨颇深。后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并对公安机关对罗某英不立案处理表示不服。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控申部门调查核实,认为该案系承包合同纠纷引发争议,不符合立案监督的条件,不宜作刑事处罚,侦查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感谢检察院领导帮我解开‘心结’,谢谢你们这么远来我家、以案释法,帮我打开心结,这回我明白了,是我钻了牛角尖了。”长汀县检察院通过实际行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通过选出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检察官组成释法说理办案团队,重点对不符合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德、明法、明理,进而化干戈为玉帛,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我们做好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就是要走近群众、走到田间地头、得到群众的信任,真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长汀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张建华对记者说道,“短时间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成功在于释法说理团队;团队摒弃‘就案办案’思想,从德、法、情、理等角度设身处地地做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 善于发现当事人争议的实质,并对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