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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2020年以来审结涉水生态环境案件435件

2023-06-06 10:10: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6日讯 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晋江市举行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近年来福建法院审理涉流域及海洋生态环境案件的主要情况与创新举措,并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案例。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水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水生态环境案件435件。其中,从严从重依法审理污染水环境刑事案件182件,依法审理涉水环境保护民事案件96件、涉水治理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7件,促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法院聚焦海洋碳库资源保护,先行先试、主动探索,率先在漳州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成立5个蓝碳司法保护示范点,试行蓝碳司法保护案件类型与统计标准,集中管理涉碳案件。指导福州连江县法院出台《在刑事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海洋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方案》,全国首创在盗采海砂案件中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海洋碳汇2万余吨进行替代性海洋生态修复。推动莆田秀屿区法院建立三湾海域生态环境资源赔偿修复司法协作机制。在厦门同安区法院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积极推动“碳”修复。

此外,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主动对接河长制的全面推行,全省三级法院在各地河长办设立法官工作室94个;省法院先后指导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四个中院及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五个中院联合搭建九龙江及闽江、敖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平台。聚焦问题,牵头制发《关于加强海上刑事执法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对海上涉砂刑事犯罪的案件管辖、罪名适用、海砂处置等作出规定,严惩非法盗采海砂。

(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