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6月5日,永春县人民法院与永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多家单位在棣兰体育馆广场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向群众介绍《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此外,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公园,通过乡音普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周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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