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 赔钱获刑
2024-09-03 13:45: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日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会发生摩擦,如果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小则相见如仇,大则两败俱伤。近日,莆田市秀屿检察院就起诉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2023年9月下旬,董某与妻儿四人在其住所与被害人董某某住所间的巷子内砌砖墙。因该巷子土地存在纠纷,被害人董某某与儿子、儿媳三人到巷子口阻止被告人董某一家砌砖墙,并欲推翻砖墙,致使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受伤。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损伤程度已达轻伤。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董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鉴于董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陈静 陈琦 林韵悦)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