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法院厚植营商“沃土”让企业安心暖心放心
想深一层 风险看得见 “如若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将适用调解书中约定的惩罚性条款,企业要付出的代价就更高了。” 针对部分企业对调解书履行期限不够重视的问题,新罗法院雁石法庭庭长郑冬伟总会多“啰唆”几句,让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履行,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影响企业信用和生产经营。 日前,新罗法院建立涉企执前风险预警机制,在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期限届满前,发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提示信息。机制运行以来,向涉诉民营企业发出执行风险告知、履行期限届满提示等200余件次,超过一半的企业按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除了涉执行风险外,很多企业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重视不够、意识不强,导致进入诉讼程序后陷入被动局面,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龙岩中院民三庭庭长陈芝表示,“例如永福杜鹃花、连城地瓜干等本土特色产业在转型升级、转战电商过程中,疏于防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甚至是整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此,龙岩中院协同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7个部门设立龙岩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共建“知创龙岩”“信用龙岩”平台,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活动,共提出知识产权预警及风险防范建议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件次,走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创新主体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领域的精准司法服务。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龙岩法院累计审结破产案件371件,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成功挽救了57家仍有市场潜力的负债企业,为企业重生蓄势赋能,推动存量资产变成龙岩经济持续增长的新亮点。 (本报记者 邱玉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