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速度快了,群众满意率升了!
驶入轻刑案件办理“快车道” 10月18日晚,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证据确实、充分,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托莆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在24小时内完成侦查,检法部门及时跟进办理。从路上查获到法庭宣判,历时仅42小时。 集中办案,让刑事案件快办有支撑。我省公安机关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合速裁法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等功能区域,各方派员入驻办公,有效压缩案件办理时间,实现公安机关24小时完成侦查、检察机关12小时内提起公诉、法院12小时内快速判决,让当事人等候时间从原来的平均70余日,压减至48小时以内。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犯罪嫌疑人押解工作 此外,我省公安机关全面梳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群众有普遍影响,且当事人自愿认罪认错认罚的刑事案件,精准划定适用快办机制的案件范围,让案件办理“快上加快”。目前,已明确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38类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审结。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与龙海区检法司三部门举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会签仪式 “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快办机制已成为我们的首选。”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说道。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3700余起轻微刑事案件在48小时内办结,公安执法阶段最短耗时3小时,为原来适用普通程序办理时间的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