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法“微”看点(2024.11.29)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邓某提起公诉。经审查,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邓某违反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多次从罗源县各乡镇食杂店收购大量香烟,并加价转卖给罗源县某生活超市、电器店等,数额达117万余元。 □陈舒雯 日前,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经审查,2023年4月,何某因经济拮据与某短视频平台上一名陌生人联系,欲申请贷款。何某按照对方要求开通了一个期货账户,并绑定银行账号用于刷流水。对方则利用何某的银行账户进行违法资金走账,并承诺提供无需还款的贷款,何某因急于用钱便配合转账。 截至被抓获,何某涉案银行账户已查实的涉诈资金约16万元。 □陈舒雯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启动“简案快办”机制,高质效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承办检察官坚持法定证据标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24小时内即完成告知、讯问、认罪认罚具结、起诉等程序,并建议罗源法院继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缩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李位玲 近日,经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经审查,王某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10多次因醉酒躺在路边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公安机关屡次出警处理。今年4月,王某某再次醉酒后在路上游荡,无故将年满83岁的被害人林某某推倒,造成林某某头部腰部受伤、当场昏迷的严重后果。经鉴定,林某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叶润林 近日,经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经审查,2023年12月,陈某某因无力偿还赌债,便通过虚构罗源县某钢铁厂装修项目、伪造材料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陈某某、林某某3万元。尝到甜头后,陈某某又于同年12月中旬对被害人邓某某谎称其需要购买大量太湖石,需邓某某挂靠绿化公司开发票,从而骗取邓某某挂靠费3万元。 □叶润林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联合县税务局赴罗源县松山勤廉馆,开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铸忠诚”主题党日活动,直观感受罗源廉洁家风文化,涵养勤政廉政的良好作风。 □林平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前往松山镇吕洞村,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在当地农民耐心指导示范下,党员分散在田间地头,拿起镰刀、俯下身子、扎进稻田,真切感受到“粒粒皆辛苦”的深刻含义。 □林平 罗源县检察院积极搭建联络平台、拓展联络渠道,持续推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深走实。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0场及未成年人检察、生态检察等主题检务活动,让他们全方位、“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同时,认真听取并办理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新提升。 □游路欣 罗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职能和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缩短回复答复时间、改进回复答复内容、提高办理质效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今年以来,该院在“12345”平台上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张莹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联合县金融监督管理支局、人保财险罗源支公司,在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防诈普法进校园,法治护航筑平安”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游戏互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反诈宣传氛围。 □魏艳楠 今年以来,罗源县检察院积极构建“1+N”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赵燕玲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捐款,30多名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将一份份爱心投入捐款箱,共募集善款7800元。 □辛健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干警前往3名无事实抚养人孩子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送上慰问金。通过与孩子及监护人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情况,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健康成长。 □庄园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前往罗源县白塔乡养老院,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活动。活动中,干警与老年人亲切交谈,鼓励他们保持良好心态,快乐生活,安心养老。其间,检察干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测量血压、剪指甲、梳头发。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还为老年人送上面包、牛奶等慰问品。 □庄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