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人民法院“终本出清”化解陈年旧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2日讯 近日,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化解一起陈年旧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申请执行人周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张某、郑某、杨某在KTV因结账问题发生口角,双方被劝离后,在第二现场再次相遇,并发生互殴。经二次劝离,周某等人觉得丢了面子,于是电话联系对方当面理论,对方到达后,双方再次发生互殴。其间,张某用木棍敲击周某的后脑,周某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后经司法鉴定,周某为严重颅脑损伤,遗留左下肢瘫(肌力4级),属于八级伤残。 案发后,双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双方有期徒刑10个月到2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3年,周某向张某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周某残疾赔偿金15万余元,郑某、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长时间未履行赔付义务。周某先后3次申请执行,但因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近年来,政和法院持续开展“终本出清”专项行动,加大对执行案件财产的查控力度。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查控,近期终于发现张某名下财产并予以冻结,由于钱款较少,执行再次陷入停滞。 之后,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立即前往张某所在地,并成功将其拘传,随后将周某一并约至法院调解。执行干警向张某释法说理,终于解开张某多年不愿意履行赔付义务的心结,逐步消解心中疑虑。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5万元赔偿款,承诺剩余款项会按约定分期履行。 (连其宝 吴荣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