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辉:电梯安全管理 立法温暖民生
黄辉,在担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的同时,积极担任中共福建省委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高院生态庭审判咨询专家、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教30年,他向社会输送大量优秀法律人才,扎根法学研究,笔耕不辍,科研成果丰硕。工作之余,他身兼多职,以高水平专业造诣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发光发热,不遗余力。他就是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 黄辉在图书馆查阅资料 院长是一阵子 老师是一辈子 “刚开始和导师接触时还有些拘谨,毕竟他是院长,后来发现他很平易近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谈起自己的导师黄辉,就读于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年级的林仲政这样说。本以为科研、行政事务繁忙的导师难免会疏于指导学生写论文这样“小儿科”的事,但黄辉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林仲政心里充满暖意。 “我的本职工作是老师,再忙我也会花时间指导学生。院长只是一阵子,而老师是一辈子。在教学过程中,我认为比学术研究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先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培养学生以法律为信仰、以法律为标尺,做一个正直的法律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人,以严谨的精神塑造人,以师者爱心培育人。正是秉持着这样的理念,从教30年来,黄辉为国家司法机关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在他的带领下,福州大学法学院在打造“东南法学”特色学术品牌、建设东南地区高水平法学院路上高歌猛进。近年来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优势学科特色方面尤为突出,在全国环境法学界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