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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缺文明理念 更是缺法治观念

2016-11-11 09:12: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1日讯  前段时间,中国游客在澳大利亚的不文明行为弄出了不小的动静。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署的通报如下:“2016年10月29日(周六)下午3点30分左右,警方看到两名男性在皇家植物园实施不文明行为。当警察走近时,两人试图走开。这两名男子,41岁和66岁,随后被逮捕。逮捕过程中,66岁男子拒捕,但被警方制服。41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收到了一张‘违法罚款通知’(CIN)。66岁男子因攻击性行为和拒捕受到指控。他将在2016年12月12日在悉尼唐宁中心地方法院出庭受审。”

可以看出,澳洲警方的措词十分谨慎客观,且并未具体言明这两名中国籍男子因为何种不文明行为遭逮捕。而网上早已疯传了他们的“事迹”,微博网友@微澳洲称,“刚才有两个客人在悉尼草坪上拉屎,让警察看见了。警察追他们,他们提着裤子跑。他们恼羞成怒,要打警察。警察一个过肩摔,把一个男的摔地上骨折了。现在救护车,警车都过来了。”

在这起事件里,笔者注意到当事人的辩解是,身为60多岁的老人,患有尿频症,因语言不通以致于找不到厕所(实际上公共厕所只有三分钟的路程),澳洲警察也忒狠了,一上手就把人摔骨折了。就算随地大小便不对,但也不致于被打骨折还要吃官司吧!

网络舆论多将此定性为不文明行为,但笔者认为,这起事件勾勒出了一部分国人仍未明晰的法治观。

首先,随地便溺在哪个国家都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在国内的任何城市,该行为亦不受待见。而在澳大利亚,这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澳洲的法律,41岁的那位游客收到的CIN是警察出具的一张罚款单,如果罚单的对象交了罚款,就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拒交罚款,即视同为认为自己没有错,需要上法院来澄清,如果在法庭上,法官认为你有罪,那收到罚单一方就会留有刑事犯罪记录。

其次,拒捕是不能容忍的严重抗法行为,澳洲警方针对拒捕有其明确、规范甚至是机械的制式动作,背摔制服当事人就是他们执法的标准动作。因为拒捕所承载的是观念中对法律的藐视以及对执法行为的否定,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拒捕行为,法治的尊严将无从谈起。66岁的当事人必须出庭聆讯就是因为其后续的拒捕行为已触犯澳洲的刑律。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澳州这起事件,不仅要看到文明素质的较量,更应体察法治意义的内涵。

(黄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