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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出台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片区建设意见

2016-12-13 09:03: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发挥司法规范指引功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3日讯 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 全面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片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龙岩司法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片区建设的重要定位、价值导向和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龙岩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生态“五器”工作法和“三三”机制为抓手,强力推进公正高效审判,确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龙岩片区建设稳步开展。在服务保障龙岩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文明风尚引领等四大工程建设中,要注重发挥司法规范指引功能,积极引导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企业依法关闭、中心城区大气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资源产业升级转型。要积极探索、创新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过程中新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确保试验区龙岩片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稳步进行。致力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优势,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专家参与等机制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不断增强服务保障试验区建设能力水平。

(陈立烽 张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