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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生态巡回审判有声有色

2017-03-27 11:10: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发力在“点线面” 群众有“获得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一方桌子,几张椅子,最简单的配置,却反映了最朴实的司法为民情怀。一段时间来,龙岩市上杭县法院“点线面”齐发力,把生态巡回审判做得有声有色,“获得感”是群众最大的感受。

以“点”聚焦

精准服务

2016年11月18日,上杭白砂林场的柑桔园内传来阵阵笑声,而在不久前,在同一地点的双方当事人还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种转变都要归功于该院生态资源庭的巡回调解。

2009年,林场将柑桔园约70亩土地及房屋等设施租赁给农业公司,但农业公司在租赁期间,未经林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刘某养殖土鸡和乌兔,并成立了土鸡合作社。林场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及房屋。因刘某已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且30余名残疾人已成为合作社员,涉及周边群众生计,双方矛盾较大。

之后,生态资源庭林新英、廖华东法官邀请省级人大代表丁晓红作为特约调解员一同前往调解,携双方当事人看现场,了解周边群众呼声,最终成功调解。

像白砂国有林场这样的巡回办案点,该院共有13个,多设立在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生态敏感点、纠纷易发地。而这些办案点承担了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纠纷的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源头预防、普法宣传等功能。生态庭法官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司法服务在一线,为生态保护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线”延伸

丰富功能

上杭法院生态资源庭坚持的是“巡回+”的思路,按照“巡回审判—解纷息访—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的主线延伸功能链,让巡回审判更丰富,让百姓从中得到更大的实际效用。

拉横幅、挂国徽,一会儿的功夫,原本的村部会议室变成了“简式法庭”。2016年4月14日,生态资源庭法官冒雨来到湖洋镇新坊村,巡回审理该村村民曾某因烧芦苇引发山林火灾的失火案,并当庭宣判。近100名村民和护林干部挤满了会议室,旁听庭审。一位旁听的群众当即表示:“之前野外用火很随意,今后这事要上心了,粗心酿苦果,后悔都来不及!”

而上杭步云乡素有“绿色氧吧”的美称,境内尚存南方红豆杉、长袍铁杉、福建柏等多种国家级保护植物。2016年3月29日,生态资源庭庭长林新英驱车2个多小时翻越重山到步云乡梨岭村巡回办理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考虑到当地珍贵植物多,就地设起了宣传点,摆放重点保护植物流动展板,吆喝村民来围观,带着村民现场辨认现场讲解,让村民们知道了哪些植物是受保护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会构成犯罪。

“巡回审理提供了契机,让群众少跑路是一方面,更应该注重的是叠加效应,多元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生态资源庭庭长林新英说道。

同时,上杭生态资源庭以设立绿色信箱、发放名片的形式,为林区群众就地化解纠纷,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以“面”统筹

回应需求

随着群众的司法需求愈加多元化,如何将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推陈出新,提高群众的“有感度?”该院按照“巡回审判+”的基础模式扩大巡回审判辐射面、服务面、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2014年11月,林新英一行到湖洋岩头村复绿山场进行回访勘验,一同前往的还有该院的生态司法联络员——上杭湖洋司法所曾所长。他对山场的植被恢复情况了如指掌,原因在于作为联络员的同时,他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对复绿补种情况进行定期检测,跟踪督促。

为克服巡回审判的司法资源不足问题,该院积极向外借力,瞄准长期在基层一线、贴近社情民意的基层干部。聘请全县22个乡镇的司法所所长为生态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当地生态资源与环境问题,提供涉及生态资源的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和宣传等事项。通过巡回审判+生态司法联络员,使巡回审判提前知事因、晓需求,服务更及时,对象更精准、措施更到位。

此外,还有“巡回审判+大调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调解员等各界人士,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巡回审判;“巡回审判+法治矿山共建”模式则更具当地特色,建立起“点、站、区”生态矿业司法服务机制。

(陈立烽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