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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出走夫责“第三人” 反被殴儿持刀伤人

2017-03-29 10:01: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妻子胡某出走,丈夫陈某怀疑是第三者张某所致,就在两人对质期间发生扭打,发现情况的小陈操起菜刀将“情敌”张某砍伤。近日,闽清法院对陈某及小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我订了回娘家的车票了,你和儿子自己好好过生活吧。”2016年8月,妻子胡某的一个电话,让丈夫陈某满腹狐疑,他认为肯定是由于同厂的张某教唆所致。因为之前,陈某就经常听人传言张某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陈某为此还找过厂里领导协调解决。当时张某赔偿给陈某2000元,妻子胡某也当场表示愿意好好跟陈某一起生活。

哪知好景不长,胡某一个告别电话就把陈某打发了。怒气冲冲的他来到张某宿舍与其对质,言语间两人扭打在一起,张某摸出一根镀锌管往陈某头上猛打。隔壁陈某的儿子小陈也被惊动,发现自己父亲被打,他勃然大怒,转身回到宿舍拿了把菜刀冲进张某的房间,将张某砍伤。经鉴定,张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小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小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而且案发后陈某、小陈的亲属积极赔偿张某损失,并取得张某的谅解。根据本案因婚姻家庭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张某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等情节予以量刑。

(陈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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