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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自由究竟被什么束缚了

2017-06-23 08:23: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多数“黄昏恋”老人对伴侣存戒备,子女担心继承出问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随着社会进步,老年人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但是“黄昏恋”依然是一个存在争议的话题。近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及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再婚老年人可以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权属及处分进行书面约定或者公证……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黄昏恋”面临哪些阻力?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如何保障?

独身老人难再婚

在北京市朝阳区福怡苑小区,笔者采访到一位老人。他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只说自己姓金。

金大爷今年80岁,老伴在7年前去世。“我有两个儿子、1个女儿,他们都挺孝顺。前些时候,我们还在一起过了端午节,一起吃了粽子呢!”金大爷说起和子女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金大爷年轻时是北京一所民办学校的老师,退休之后和子女分开住。如今,金大爷很为子女自豪:“他们都挺有出息的,每年还买这买那带回来过年。大儿子在天津上班,在那里买了房,去年当爷爷了;二儿子在上海,娶了上海的媳妇;小女儿就在北京,也找了个不错的人家。”

拿着退休工资,每个月还有子女定期的养老费,金大爷说:“我每天不愁吃喝不愁用,也不用孩子每天都陪在身边,就想能找个老伴,一个人确实很麻烦。”

金大爷说,他曾有过寻找另一半的想法:“之前我找过,邻居也帮忙物色过。其他都挺好,唯独我的3个孩子不同意,可以说是坚决反对。我自己有比较严重的风湿,而且有一点轻微的老年痴呆,我去医生那里检查过。现在,我想找个人在身边做做伴,相互照顾也好。”

笔者问金大爷:“为什么不和孩子们一起住呢?他们也都安定下来了。”“我自己有房有退休工资,为什么还要去‘啃年轻人’呢?而且我都这么老了,不愿意出北京。我的几个孩子都快当爷爷奶奶,他们也是跟孩子一起住。我要是一去,不是增添了他们的负担吗?孩子们都不容易,自己能解决的就不麻烦他们。”金大爷回答。

笔者接着问金大爷:“找保姆或者家政公司照顾怎么样,有没有想过?”“不是不行,是不方便。很多家政公司不敢接照顾我们这些老年人的业务,特别是像我这样七八十岁的,万一我们哪一天挺不住走了,他们也不好跟家属交代或者解释,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一个人在家,就算家政公司的保姆从家里拿走了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也不知道啊,这不就是引狼入室吗?”金大爷说。

“为什么不选择去敬老院呢?和其他的老人一起颐养天年也不错。”笔者问道。

“不是很想去敬老院,那里环境不好,而且每个月花费的钱也不少。我还是希望比较独立的生活。我自己每天就是看看报纸、做做饭、写写字,生活很单调。”金大爷说。

当笔者问到孩子为什么不同意他找个老伴儿时,金大爷沉默了。片刻之后,金大爷摇了摇头说:“还不是因为钱的事。3个孩子都说怕我找的另一半惦记着我的财产,怕发生卷款走人的事情。我知道他们的担心是对的,但说到底还是他们惦记着我的这些东西。我要是走了,这套房子也能卖个几百万元,还有银行卡里的钱也有不少。之前说找一个老伴可以不领结婚证,他们还是不同意。”

“现在如果做婚前财产证明,孩子们会同意吗?”笔者最后问金大爷。

“同不同意我不好说,但我觉得只要是财产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他们就不会阻拦了。”金大爷说。

子女担心父母被骗

对于老人“黄昏恋”,子女又是怎么想的?

在走访过程中,家住北京市绿岛苑小区的闫女士向笔者吐露了心声。闫女士今年33岁,甘肃人,在北京工作,是一名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孩子已经4岁了。

“我很早就听说过‘黄昏恋’,我觉得‘黄昏恋’就是老人之间互相找个伴,能说说话聊聊天。”闫女士说,“我觉得子女干涉‘黄昏恋’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这涉及很大一部分财产的问题。”

“我有个阿姨患有心脏病,老伴走得早,子女又不在身边,就剩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邻居帮她找了个老伴,人看上去不错,而且我阿姨也同意了。可没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我阿姨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那老伴二话没说卷铺盖就走了。当时可把我哥哥姐姐(阿姨的孩子——笔者注)吓坏了。最后没办法,我的哥哥姐姐只能把老人接到自己身边一起住。其实,我阿姨不想跟子女住在一起,一是怕给子女添负担,二是觉得自己受到了束缚,不自由。”闫女士说。

“那如果是您自己的父母存在这种情况,您能够接受吗?”笔者问闫女士。

“能够接受但是可能不会赞成,主要是担心父母被欺骗,特别是怕发生我阿姨那种情况。如果父母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黄昏恋’还是挺好的。不过,如果父母需要的是‘保姆型’的同居者,那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了。”闫女士说,“‘黄昏恋’领证的应该不多吧?我觉得可能不会领证,到老了谁还会折腾这折腾那的。只要不领证,就不存在财产问题,肯定都是给儿女的。”

如果真的领证又该怎么办?“领证的话就很麻烦了,财产继承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猜,这可能就是子女不同意‘黄昏恋’最根本的原因吧!”闫女士说。

笔者又就“云南拟出新规定,要求‘黄昏恋’做婚前财产证明”,询问闫女士的意见。“我也没怎么看新闻,但因为我是从事房产中介工作,还是比较了解婚前财产证明。如果是这样的话,想必子女的担心应该会减少很多。最起码对于我来说就不担心了。有了法律制度保障,财产规定是谁的,那就没话说了,纠纷也会少很多。”闫女士说,“我始终觉得‘黄昏恋’最关键的不在‘恋’字,而是互相照顾。老人比我们年轻人更加现实,男方需要找一个保姆型的同居者,照顾自己的起居;女方则希望找到一个经济上的依靠者,把自己的钱留给自己的孩子。”闫女士说。

在笔者随机采访的数十位老人中,绝大多数表示会对“黄昏恋”的另一半保持戒备。所有接受采访的老人都表示,财产问题会和子女协商解决。

(杜晓 涂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