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黄昏恋”障碍怎样扫除

2017-06-23 08:23: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老年人“黄昏恋”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财产如何分配。笔者发现,除了云南,近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也明确,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此前通过的《山东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也涉及“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这些地方立法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笔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老年人再婚后财产权难保障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总结了2012年至2016年的家事案件情况,表明由“黄昏恋”引发的财产纠纷等问题正成为家事案件维权焦点。

“从媒体报道和身边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子女干预老人‘黄昏恋’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几乎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只是方式不一样。比如,有的子女称,老人要再婚那就净身出户,房子、钱等都要留给子女,不能带着财产再婚;有的子女说只要老人再婚,那就是生不养死不葬,不再赡养了;还有极个别的以暴力方式干预,动手殴打、胁迫都有。这些情况都存在,我见过相关报道,也有一些当事人向我咨询。”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说。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晓林认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社会认同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选择通过再婚重新组建家庭。然而,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老年人再婚后的财产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子女为什么喜欢干预老人“黄昏恋”?李明舜认为,子女之所以干涉父母再婚,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但是婚后的财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之所以对父母再婚进行反对,就是因为即使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当一方去世以后留有遗嘱的话,另一方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这样,子女就会认为他们父亲或者母亲的财产多了一个人来分。

“老年人‘黄昏恋’进而再婚,除了涉及道德、感情等问题,还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再婚老人一般都与前配偶育有子女,关系复杂、利益交错。同时,老年人再婚后的生活涉及具体的日常开支、住房、医疗费用、财产所有权、子女继承权等一系列问题,若不能妥善处理,很容易引发矛盾。”杨晓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