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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刑事和解促和谐

2017-06-23 08:30: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日前,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刑事和解机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6年10月14日,孙某平驾驶小车撞倒步行过马路的孙某某,造成孙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后果。随后,公安机关将孙某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孙某平与死者孙某是同村,且其与死者家属均有和解意愿,本着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及时启动刑事和解制度,召集双方当事人一起进行调解,从“情、理、法”角度进行释法说理。经过不懈努力,孙某平与死者妻子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孙某平依法赔付陈某相关保险金额,并一次性补偿陈某五万元,陈某自愿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孙某平的刑事责任。最终,孙某平当场支付了五万元现金,陈某出具了谅解书,顺利化解双方矛盾。

(郑世贤 谢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