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发力“精准扶贫”
我省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切实惠及贫困人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治为脱贫开道 “30万元的扶贫款,戴某竟然贪了11万多元!”说起栽倒在扶贫路上的原村支书戴某,一些村民至今仍愤愤不平。2015年底,古田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称时任前垅村党支部书记戴某涉嫌职务犯罪。经查,戴某涉嫌挪用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贪污扶贫项目款11.5万余元。戴某案发后潜逃,检察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与网下布控多措并举,最终促使戴某投案自首。该案已在今年4月21日开庭审理。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监管问题,古田县检察院分析案发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发出检察建议,案发部门或主管机关也积极响应。吉巷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村账乡(镇)管的基础上,在前垅村试点“裸账”管理,对公开科目进一步细化,乡政府经管人员每月对账核实,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持续精准发力,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为摆脱贫困注入生机活力。 “绘就扶贫新蓝图,绣出山村幸福花。”这样让贫困村变“幸福园”的事例,在我省检察机关办案中屡见不鲜。 反腐助扶贫攻坚 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意义,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检察院预防处与省扶贫办牵头组织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3个重点扶贫县的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重点调查。 去年,武平县群众反映,在危房改造项目和造福工程中,对政府给予的扶贫政策,村干部有优亲厚友问题。武平县检察院为此进行专题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5年间,全县有52名村两委干部违规获得补助资金。他们或者以本人名义申报,或者以其妻、子、兄弟的名义申报,有的村干部中有两、三名亲戚先后均获得补助,甚至在获得补助两、三年后又申报并获得补助等问题。 中赤乡万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仁就是其中一位违规获得补助资金的村干部。2015年3月,他利用职务便利,虚构生活困难情况,违规为其儿子刘某、儿媳妇童某英等2名不符合贫困户补助条件的亲属办理并享受国家贫困户补助资金2000元。 对此,该院向扶贫部门提出加强防控的建议措施,推动武平县造福工程资金在“危房鉴定”“集体评议”、乡(镇)“入户审核”和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检查验收”“多榜公示”等五道环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刹住虚报冒领的歪风。 扶贫领域专项调查项目,以服务专项工作为出发点,成效明显。目前,通过预防调查,有11篇专题分析报告得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重视。全省检察院预防部门在落实项目开展调查过程中,还在扶贫领域多个环节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8条,其中立案16件29人,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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