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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用权属难定 七户人家互不相让

2017-08-17 10:16: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寿宁县鳌阳镇成功调解一起持续半年的土地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8月2日晚,寿宁县鳌阳镇大同社区会议室内,随着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把调委会的印章逐一加盖在一式七份的调解协议书上,这起土地权属纠纷在持续半年之后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1、农地权属有争议

今年2月初,寿宁县三峰公园开建,需要征用村民部分农地。大同社区第二小组村民刘某芳、范某荣、富某辉、范某春、陈某招、卢某通等6户村民农地经测量后公示期间,该组村民叶某瑞向社区提出异议,表示以上6户村民已丈量所涉及的农地中有属于其家自留地的部分,遂要求归还,同时要求社区暂停补偿款的发放。

调解现场

了解这一情况后,社区当即暂停了土地补偿款的发放,不日即召集刘某芳、范某荣等6户村民及叶某瑞进行协调。

“1976年第一次承包自留地,我父亲是第二生产队队长,我们家以7口人参与分地。1978年5月,我从部队复员回家后,就在家里种地,所以我对自家自留地的地界面记得很清楚。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因为参加卫生系统工作,对田地慢慢失去了监管,被他人种植,最后被人瓜分。”叶某瑞陈述道。

“生产队农地都是上世纪80年代初分到户的,不能说之前谁种过的农地就属于谁。当时分地按土地肥沃状况而定,肥沃的农地会少分些,而贫瘠的农地则会多分点……”刘某芳、范某荣等6户村民则提出反驳意见。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但因年代久远,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来佐证,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2、首次调解不成功

尽管如此,社区干部没有放弃调解,继续与当事人进行交谈,做思想工作。当事人范某荣提议说,大家同属一个生产队,为了不伤和气,他们6户每户退出800元,他个人再多出200元,凑足5000元给叶某瑞。其他5户赞同,叶某瑞也表示同意。孰料第二天叶某瑞又反悔了,认为其所涉及地块应该有600平方米左右,征地款不可能那么少,遂不同意之前的调解结果。

而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大同社区的调解未能达到双方要求,加之征地补偿款已暂停发放,争议双方均表示不满。大同社区认为案情复杂,遂上报鳌阳镇政府,请求出面协调。

3、联合调解化纠纷

接到请求后,鳌阳镇政府联合鳌阳司法所、鳌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介入调解。鳌阳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和可能了解情况的其他生产队队员一一做了调查笔录。同时,向林业、国土等部门了解当年的一些分地情况,并组织专业人员前往实地查看。

在此基础上,秉承当事人自愿以及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8月2日晚,由大同社区主持召集,鳌阳镇包村领导和鳌阳司法所、国土资源所、三峰公园征地组、社区两委等单位相关人员,还有包括争议双方在内的全部第二小组成员代表及部分村民代表共计40多人在社区会议室开展联合协商调解,同时利用司法所的视频记录仪对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调解人员首先听取了纠纷双方的意见及其余小组成员代表、村民代表的意见,随后与双方当事人逐个谈话,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调解会议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终在调解人员有理有据、法理结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所涉及地块第二小组成员按比例让出部分地块共计300平方米给叶某瑞,就此定分止争!

据鳌阳司法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寿宁县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的背景下,以往的司法所单一调解的方式已经无法适应面广量大的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而类似此次的联合调解,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及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处的形式,迅速、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成效良好。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钟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