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此次综合治理的重点包括:外墙保温材料、救援场地、建筑防火、建筑电气、燃气以及建筑管理。 方案明确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地政府要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实施,对缺失、损坏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增补、限期整改修复。老旧高层住宅建筑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应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方案同时明确,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 方案还要求,各地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要合理布局规划高层建筑,统筹考虑高层建筑安全要求。加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见习记者 魏青 通讯员 王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