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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法院发放购房执行款110余万元

2017-08-19 09:51: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 太有效率了,这么快就拿到了案件款,感谢你们。”8 月18 日,张某等6 人来到武平县法院,领取该院法官为他们追回的110 余万元购房款。

张某等人2013 年10 月起与龙岩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龙岩某房地产公司应当在2015 年12 月31日前交房,但逾期超过90 天后,对方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张某等人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应退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张某等6 人于今年7 月分别向武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对不动产、工商登记、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联合银行、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协调会。经协商,该公司同意筹集110 余万元用于退还申请人的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陈立烽 曾文强)